羽毛球作为一项体育运动,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受害人和伤害人都并非故意为之,而是该项运动的风险所致,应属意外。双方对受伤者均无过错,所以受伤者要求伤害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缺乏依据,不予支持。但鉴于受害者受伤客观存在,根据公平原则,受伤者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,由双方分担为宜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二十四条:“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由双方分担损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