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缺失1颗牙齿,只需种植1颗即可; 缺失2颗牙齿,则需种植2颗;缺失连续的3颗牙齿,种植2颗或3颗可完成修复,但如果3颗牙齿是分散的,则需3颗;如果缺失连续的4颗牙齿,根据牙齿位置,受力情况以及骨质情况的不同,需种植最少2颗或者3颗,必要时需种植4颗; 若为全口缺牙,一般单上颌或下颌做固定修复时需要6-8颗种植体,如果做活动修复,需要种2~6颗种植体。 实际上,种植体的数量是根据咬合情况、骨质条件、患者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