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直接转移 受皮区清创后,将供区皮瓣与受皮区创面直接缝合,暂时固定于一定体位,2~3周后,供区皮瓣与受区建立良好血运,切断蒂部解除肢体固定。常选择腹部、肩胸部设计皮瓣。2. 间接转移又称过渡转移:1. 常修复头颈部或上肢皮肤缺损或器官再造。2. 以前臂或手作为中间站,将胸腹部远位皮瓣过渡转移至头、颈、面部。3. 转移的皮瓣常制作成皮下层向内卷曲缝制成管型皮瓣,带蒂转移。4. 供区缺损直接拉拢缝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