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学校是有责任的,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规定,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,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责任。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的学校、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,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,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,并承担相应的赔偿,如果协商不成是可以**的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