湿疹,不分年龄和性别,低至婴儿,高至70-80岁。湿疹是一种皮肤病,其特征是在外界条件的诱导下出现多种形式的皮肤损伤、严重瘙痒、对称性皮肤损伤和反复发。可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,急性期,以渗出为主,皮肤可见糜烂和渗出,此时湿敷应是主要治疗方法。在第二阶段,皮肤损伤是半湿半干的,也就是说,既有渗出又有一部分肥大的皮肤损伤。这时,治疗主要是粘贴。在第三阶段和慢性阶段,皮肤病变经常表现出肥大和严重瘙痒。临床上,应根据不同的类型给予不同的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