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力检查必须用两只眼睛分别进行,通常是先右后左。另一只眼睛可以用手掌或小盘盖住,但眼球不应受压迫。视敏度图应该用标准亮度的光照明。远视检查距离为5米,近视检查距离为30厘米。检查者用一根杆指向视敏度图的视觉目标,并要求受试者说出或用手势表示索引的间隙方向。逐行检查,找出主题的最佳识别线。如果最大的视觉目标在五米处不能被识别,让病人一步一步接近视力表,直到目标被识别。如果最大的视觉目标在一米处仍无法识别,请检查索引。如果在五厘米处仍不能辨认出索引,在受试者面前挥动主考官的手。如果可以手动识别,检查光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