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制订放射治疗方案时,要依据是否与手术相配合为准,一般分为以下两类:1. 治疗:对于不愿手术或不宜手术者,可采用以治疗为目的的方案。根据组织细胞的增殖及组织损伤后修复的特点,建议采用每1~2周照射一次,连续4~6次为一个疗程,每次治疗剂量要大些。如有必要,间隔3个月可重复(这种方法较适用于β射线照射)。2. 预防:手术切除瘢痕后再进行各种放射治疗预防瘢痕复发,这是大家所共同认为的一种好方法。有几种方案可以选择:①手术切除瘢痕后3天内进行第一次照射,拆线时作第二次照射,以后每周照射1次,4~6次为一个疗程;②手术后当天即进行第一次照射,随后每日或间日照射1次,5~7次为一疗程,经时1~2周;③手术后当天立即进行一次性照射,剂量达5~8gy(500~800r),以后根据个人经验可在适当时候(2~3周)补充照射1~2次。